地税发票分为手工发票和电脑打印发票,按类别划分如下:
1) 服务类发票,适用各类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定额专用发票,适用于娱乐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
物业管理收费专用发票, 适用于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租赁业发票, 适用于房屋出租及其他租赁业务;
汽车租赁业专用发票,适用于汽车租赁业务;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适用于国际货运代理业务;
社会办学培训收费发票,适用于各类社会办学、培训收费使用;
旧机动车辆交易中心专用发票,适用于旧机动车辆交易业务;
住院医疗费用统一发票,适用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使用;
门诊医疗费用统一发票,适用于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时使用。
2)运输类发票,适用各类运输项目,主要包括:
全国联运货运统一发票,适用于联运业务;
公路货运发票,适用于公路货物运输业务;
装卸搬运发票,适用于货物装卸、搬运业务;
力资搬运定额发票,适用于力资搬运业务;
运输服务发票,适用于货物运输服务业务;
铁路专用线共用结算专用发票,适用于拥有铁路专用线产权单位。
3)建筑类发票,适用各类建筑项目:
建筑业统一发票 ,适用于建筑、安装、修缮、装潢以及其他工程作业。
4)文化体育业类:
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适用于经营文化、体育活动所涉及的业务。
5)转让无形资产类:
转让无形资产统一发票,适用于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技术贸易发票,适用于技术(开发、转让、咨询、贸易)所涉及的业务。
6)销售不动产类: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适用于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7)其他类发票:
出租汽车定额发票,适用于出租汽车客运业务。
停车定额发票,适用于各类机动车辆停车业务。
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专用发票,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应税收入业务时使用。
非经营性收入专用发票,适用于各单位内部或上下级资金往来及非经营性收入业务。
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适用于税务机关对外各开票点业务。
地方税务局工本费专用发票,适用于地税局出售票、证、帐、表收取工本费。
发票换票证,适用于税务机关调换发票时使用。
税控专用发票, 适用于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电脑打印发票需使用税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