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员工的这些限制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02-26 11:12

如果工资薪金不够扣,比如扣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以下几项“暂不扣”或选择性扣除:

    举员工月工资8000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1500元,为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考虑其他情况,扣完赡养老人就不用缴税了(8000-5000-1500-2000=-500元)

1扣除期限限制: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2扣除期限限制: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扣除次数限制: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4可选择扣除项: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5可选择扣除项: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补充: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6可选择扣除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丈夫婚前购买的首套住房,婚后由丈夫还贷,也可以选择由夫妻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可选择扣除项: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8可选择扣除项: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9需要提醒过期作废的扣除项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该项支出必须在当年内扣除,不得跨年。

说的直白一点,个人填写专项附加扣除时,不要把所有符合条件的都填写申报给单位,先看看够不够扣,还有夫妻双方谁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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