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非正常户如何处理呢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19-09-15 11:1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税务机关发现非正常户纳税人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及时处理,并督促其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

对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报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限量供应发票。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异地为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应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事宜。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原税务机关办结先关涉税事宜后,方可申报转办正式的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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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西安注册公司的企业主来说,一定要积极解决其名下“非正常户”问题,以免个人信誉受到影响,除非您今生不再以法人或经营者身份注册企业,不然欠下的账总是要还的找一家专业的西安代理记账公司捷睿财务为您合理避税,避免“非正常户”的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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