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的叫法,并没有一个严格意义上的界定,目前所说的“小微企业”是和“大中企业”相对来讲的。
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于2011年6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将16个行业的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其中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比如我们常见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可统称:小微企业。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的出处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其特点不只体现在“小型”上,还要求“微利”,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2019年,小型微利企业的新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和其它企业。
捷睿财务简单地总结下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
小微企业可以理解为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特点是“小型”且“微利”的企业,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简而言之,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不是毫无关联的,小微企业只要满足“微利”的特点也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如果您对西安代理记账、注册公司、代理记账有任何疑惑,可致电西安捷睿财务:029-85490010,17792074006 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财务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