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要不要记账报税这个问题,《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
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 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1.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
1.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2.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捷睿财务这样的财务代办公司办理账务。捷睿财务补充一点,如果达不到这些要求的个体户,目前还没有要求必须要建账。